就字面意而言,“carry the torch”指的是高舉火炬。“Torch”(火炬)自是暗含著“生生不息”,“carry the torch”由此也代表著“為某一目標或理想奮戰到底(即使沒有回報)”。
“單戀”常常是愛的萌芽期,甚至有人認為“單戀”根本算不得愛,因為那畢竟是一場沒有結果的“鏡中月、水中花”。但情到深處,“單戀”者往往無怨無悔,甚至是矢志不渝。
英語中,“單戀”可用短語“carry the torch”來表達。
關于“carry the torch”(單戀,苦戀)的淵源,說法不一。一種比較流行的觀點認為,愛神Venus(維納斯)經常被描繪成手執火炬(carry the torch),由此,該短語逐漸被人們接受,用以比喻“愛雖逝,情卻癡。”
此外,維納斯的“火炬” “torch songs”常被指代為“感傷戀歌”,而演唱這類歌曲的歌手則被認為是“torch singers”(專唱感傷戀歌的歌手)。
值得一提的是,“carry the torch”除了表示“單戀”,還可用以形容“執著于某一事業或理想”。
大家一起看下面兩個例句:
Mike is known for carrying the torch for animal welfare. (麥克因執著于動物福利事業而聞名。)
He is still carrying the torch for his old sweetheart。(他依然苦戀著舊情人。)
有此可得,“carry the torch for sb/sth”是 “為了...執著追求,苦戀某人”的意思。“carry the torch ”則是“單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