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還在保質期內的酸奶卻變質了,孩子喝了惡心嘔吐,這事該誰負責?昨日石市市民秦先生為這事追查責任,結果查到了自己身上。針對酸奶常溫保存的常見現象,消協提醒消費者及商家,一定要留心食品的保存條件,如果因消費者保存不當出現提前變質,廠家不承擔責任。
案例:
酸奶變質了責任在自己
十一黃金周期間,石家莊杜北村的秦先生收到朋友送來的一箱小袋軟包裝的蒙牛大紅棗酸牛奶。10月13日,秦先生看了看酸奶還沒有過期,就給自己一周歲的孩子打開了其中一袋來喝,孩子喝后很快出現惡心、嘔吐,秦先生立刻倒出袋里剩下的酸奶,發現酸奶漂浮有黑色雜質,聞了聞還有點臭味,他再次仔細地檢查了包裝袋上的生產日期,發現確實沒有過期。秦先生懷疑是酸奶質量出現了問題,把情況反映到了晚報。
10月13日上午10點左右,記者針對此事撥通了蒙牛乳業的客服電話進行詢問,接線員解釋說,酸奶必須放在冰箱內進行低溫保存,如果長時間置于常溫中會出現變質現象。此后廠家主動與秦先生取得聯系,經過詢問后,秦先生證實酸奶置于常溫中保存已有十天左右,確實是因為自己保存不當而造成了酸奶的變質。
市場:
常溫保存很常見
應該低溫冷藏的酸奶卻在常溫保存,這種現象在省會各家超市、便利店和售奶站非常普遍。記者昨日在金馬小區附近的兩家便利店看到,店主都把酸奶放到門口的臺子上出售,而酸奶的包裝上都有明示“2-6攝氏度冷藏”,針對詢問,老板說:“沒事兒,買回去早點喝唄,誰還會留到保質期結束啊!”
河北省消協投訴與法律事務部副主任廉軍說,消費者對冷鮮食品應該按廠家明示的貯藏方法保存,如果因貯藏不當造成食品提前變質,廠家不承擔責任。如果因商家沒有按廠家明示的貯藏方式保存造成食品變質,則責任在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