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德基蘇丹紅事件、河北紅心鴨蛋事件、桂林辣椒醬事件……由蘇丹紅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猶如“割韭菜”,一茬接著一茬。
2006年12月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向全區發出緊急通知,組織相關部門在全區范圍內清查含“蘇丹紅Ⅳ號”的辣椒粉。
同樣是辣椒,2006年12月6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去年發生的廣州“蘇丹紅辣椒事件”的兩名被告人作出終審宣判。以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分別判處被告人譚偉棠、馮永華有期徒刑15年和10年。
由蘇丹紅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為何如“割韭菜”?蘇丹紅事件讓誰臉紅?食品安全部門為何總當“救火隊”的角色?食品安全監管為何總有“模糊地帶”?百姓何時擁有一張安全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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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蘇丹紅的5萬多公斤辣椒粉顯身柳州
柳州市工商執法人員在最近一次檢查行動中發現,柳州市一無證照辣椒粉加工場用于摻假的“紅粉”(辣椒添加粉)中含有國家明令禁止的非食品添加劑“蘇丹紅Ⅳ號”。據了解,柳州市查獲的這批“紅粉”是從河南洛陽進入廣西的,主要用于摻假制作辣椒粉。
為了進一步追查這批“紅粉”的去向,柳州市對全市生產、銷售辣椒粉的網點進行拉網式檢查,對可疑產品進行檢測。截至目前,柳州市共查獲含有“蘇丹紅Ⅳ號”的“紅粉”2765公斤,發現并暫扣涉嫌含有“蘇丹紅Ⅳ號”的辣椒粉5.2萬余公斤。
據了解,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已部署在全廣西范圍內全力追查含有蘇丹紅的“紅粉”及有害辣椒粉。目前,柳州無證照的辣椒粉加工場已被查封,并立案調查,涉案的兩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有關部門已派人赴河南追查供貨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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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火隊”為何總做不到防患于未然
“民以食為天”,中國政府和民眾對食品安全問題十分重視。目前,蘇丹紅問題已成為全球矚目的焦點。蘇丹紅是一種偶氮系列化工合成染色劑,共分為Ⅰ、Ⅱ、Ⅲ、Ⅳ號,都是工業染料。主要用于溶劑、蠟、汽油等產品的增色和鞋、地板等的增光。我國對于食品添加劑有嚴格的審批制度,禁止在食品中添加使用包括蘇丹紅在內的非食用色素。
此起彼伏的自蘇丹紅事件,總像一塊石頭投在平靜的水面,一次次的在國內社會引起軒然大波時,總能看到一面是相關廠商手忙腳亂的聲明,另一面則是社會公眾對自已消費行為的緊急調整。于是市場出現了一系列的震蕩,公眾也對食品安全狀況談虎色變,充滿了擔心。
可與此同時,也令人不解的是,當上述社會情況出現時,社會公眾卻不能得到有效及時的權威信息,人們聽到的只是,有關負責社會公共食品安全的行政機關所發出的“關注”“研究”等公式化消息。對此人們不禁要問:作為對市場食品安全負有職責的行政機關平時在干什么?怎么現在有點像食品安全的“救火隊”了?
這次柳州的蘇丹紅辣椒事件,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以積極、負責的態度,及時公布消息,追查源頭,并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清查,但若回頭想想一系列蘇丹紅事件,一是有關部門最早對蘇丹紅的警覺和查處,是在“英國食品標準署就食用含有添加蘇丹紅色素的食品向消費者發出警告,在網站公布可能含有蘇丹紅產品的清單”并被中國媒體報道之后,才做出的反應和行動,主動性明顯差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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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從道理上講,作為對食品安全負有直接責任的相關行政機關來說,保證市場的食品安全本就是其最基本的日常職責。可一段時間來,市場所發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以及其在事件中的慌亂表現,似乎已在相當程度上證明,有關行政機關不僅對事件缺乏事前的預見,而且在事件出現后也缺乏有效足夠的應對措施。肯德基“涉紅”食品原料,來自供應商,供應商向下還有供應商,但問題卻發現在已經形成了可以直接食用的成品環節上,發現在最容易形成傷害的最末端,而沒有從源頭、從中間可能經過的任何一個環節查堵漏洞,把問題和可能的傷害消滅在萌芽。這說明相關部門工作缺失和漏洞可見一斑。
食品安全監管何時不再有“模糊地帶”?
有利益的時候,大家一哄而上,沒利益的時候“民不告,官不理”。“五個大蓋帽管不住一個殺豬的”現象時有發生。食品監管體系的混亂有目共睹。
食品產業鏈很長。從種植養殖,到生產加工,再到銷售,到餐飲,相關的管理部門涉 及農業、衛生、質檢、工商、食品藥品等眾多部門。
記者曾在采訪中遇到這樣的事,一家企業仿照某著名乳品企業的商標生產根本沒有牛奶成分的“人造牛奶”,質檢部門表示只能處罰無權取締,這屬于工商部門管理的范圍,而工商部門卻說,市場流通領域才歸工商局管理,生產領域歸質檢局管轄。
食品安全歸根結底是質量問題,質量不過關才會引發安全問題。2001年之前,按照食品衛生法,食品生產企業只要取得衛生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就可以開工生產了,衛生部門日常檢驗往往憑“微生物不超標”這一項,就可以使企業得到“合格”的檢測結果。2002年我國開始對食品全面推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
2004年9月,國務院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按照分段監管,一個環節有一個部門負責的原則,決定食品的原料種植養殖環節由農業部門負責,生產加工環節由質檢部門負責,將原由衛生部門承擔的生產加工環節的衛生監管職責劃歸質檢部門,流通領域由工商部門負責。另外餐飲、食堂這些公共的食品環境衛生由衛生部門負責,同時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還有實施綜合協調查處重大事故的職能。
有關部門為此牽頭組織衛生部、工商總局、農業部、法制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質檢總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明確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職責分工有關問題的通知》。形成了一個齊抓共管的局面。雖然有了各種食品安全監管的規定,但長期的混亂狀況不可能一下子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