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檢通告,檢出14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9批次食品檢出農藥殘留問題 9批次食品檢出農藥殘留問題,分別為西寧市城中區愛生活生鮮超市銷售的豇豆,其中噻蟲胺、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西寧市大通縣華洋購物中心銷售的蔥,其中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西寧市城北區鮮純然食品超市銷售的大蔥,其中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西寧市城北區惠川生鮮超市銷售的大蔥,其中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海南州同德縣好來客綜合店銷售的梨,其中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海北州海晏縣新萬佳鮮菜店銷售的辣椒,其中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黃南州尖扎縣老伍蔬菜食品超市銷售的菜豆,其中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海東市樂都區發到家大潤發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大蔥,其中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海東市樂都區小余新鮮蔬菜配送中心銷售的大蔥,其中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噻蟲胺是一種煙堿類殺蟲劑,具有觸殺、胃毒和內吸 活性作用。長期食用沒有清洗干凈帶有噻蟲胺殘留農藥的農產品,可能會導致身體免疫力下降,加重肝臟的負擔,或者引起惡心等,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噻蟲胺在豆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1mg/kg,在茄果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 。噻蟲胺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噻蟲嗪,具有觸殺、胃毒和內吸作用的殺蟲劑。能被迅速吸收到植物體內,并在木質部向頂傳導,可通過莖葉和土壤處理、種子處理等來防治害蟲。少量的噻蟲嗪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嗪超標的食品,可能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噻蟲嗪在莢可食類豆類蔬菜和蔥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3mg/kg。蔥中噻蟲嗪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3mg/kg。噻蟲嗪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克百威又名呋喃丹,是氨基甲酸酯類農藥中常見的一種殺蟲劑。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反應,但長期食用克百威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克百威在仁果類水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0.02mg/kg。 3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 3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分別為西寧市城中區青海新華百貨商業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店銷售的、標稱西寧云珊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五香粉,其中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海西州格爾木市粥王府早餐店自制的油條(自制),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海西州格爾木市鮮克虎鮮家包早餐店自制的油條(自制),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氧化硫殘留量是食品檢測中常見的指標,二氧化硫隨著食品進入體內后生成亞硫酸鹽,并由組織細胞中的亞硫酸氧化酶將其氧化為硫酸鹽,通過正常解毒后最終由尿排出體外。因此,少量的二氧化硫進入機體內不會對身體帶來健康危害。在香辛料加工過程中,硫磺具有防腐和殺菌的作用,常違規用于香辛料熏蒸使其干燥脫水,以便于香辛料的貯存,或在生產過程中違法使用二氧化硫類添加劑,從而造成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 鋁元素不是人類致癌物,但是如果攝入鋁過多,會在腦內沉積,造成記憶力的減退,同時在兒童、青少年的身體、智力發育方面,都會產生不良的影響。硫酸鋁鉀(又名鉀明礬),硫酸鋁銨(又名銨明礬)是食品加工常用的膨松劑和穩定劑,使用后產生鋁殘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規定,油炸面制品的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最大限量值為100mg/kg。鋁的殘留量產生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商家違規過量使用;原料帶入;過程控制不嚴。 此外,還有2批次食品分別檢出重金屬污染、質量指標問題,具體為黃南州同仁縣客都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青海芳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藜麥米,其中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海西州格爾木市百姓萬家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干炒葵花子,其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鎘是一種重金屬元素,鎘污染超標將會對人體的骨骼、腎臟造成危害。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規定,鎘在谷物加工品中的最大限量為0.1mg/kg。藜麥米中鎘含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種植土壤中含有較高的重金屬污染;種植地附近地下水源有重金屬超標;來自于附近采礦、工業區的污染;噴施農藥、施肥(磷肥)將鎘等重金帶入田間,特別是劣質磷肥及復合肥。 過氧化物是油脂氧化過程的中間產物,容易分解產生脂肪酸、醛、酮等成分,而過氧化值是反映油脂氧化程度的指標之一,通常用于食物的檢測。過氧化值超標對人體產生危害,主要表現為消化系統不適、循環系統疾病等。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中規定,過氧化值最大限量為0.80g/100g。過氧化值超標的原因可能產品在儲存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導致油脂酸敗;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經氧化,原料儲存不當,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終產品油脂氧化。 對抽檢發現的14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青海省市場監管局已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依法進行查處,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進一步督促企業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克百威在仁果類水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0.02mg/kg。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規定,鎘在谷物加工品中的最大限量為0.1mg/kg。藜麥米中鎘含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種植土壤中含有較高的重金屬污染;種植地附近地下水源有重金屬超標;來自于附近采礦、工業區的污染;噴施農藥、施肥(磷肥)將鎘等重金帶入田間,特別是劣質磷肥及復合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