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標準編制組應編制方法驗證方案,根據影響方法的精密度和準確度的主要因素和數理統計學的要求,選擇合適的實驗室、樣品類型、含量水平、分析人員、分析設備、分析
時間等內容。
2 標準編制組除可以使用有證標準物質/標準樣品外,還應提供實際樣品進行方法驗證,實際樣品應盡量覆蓋方法標準的適用范圍。
3 在方法驗證前,參加驗證的操作人員應熟悉和掌握方法原理、操作步驟及流程,必要時應接受培訓。
4 方法驗證過程中所用的試劑和材料、儀器和設備及分析步驟應符合方法相關要求。
5 參加驗證的操作人員及標準編制組應按照要求如實填寫《方法驗證報告》中的“原始測試數據表”,若有必要,應附上與該原始測試數據表內容相符的圖譜或其他由儀器產生的記錄打印條等。
6 標準編制組根據方法驗證數據及統計、分析、評估結果,最終形成《方法驗證報告》。
1 檢出限的驗證
確定檢出限,按方法操作步驟及流程進行分析操作,計算結果的平均值、標準偏差、相對標準偏差、檢出限等各項參數。最終的方法檢出限為各驗證實驗室所得數據的最高值。
2 精密度的驗證
有證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測定:采用高、中、低 3 種不同含量水平(應包括一個在測定下限附近的濃度或含量)的統一樣品,每個樣品平行測定 6 次以上,分別計算不同濃度或含量樣品的平均值、標準偏差、相對標準偏差等各項參數。
實際樣品的測定:各驗證實驗室應對 1 ~3 個含量水平的同類型樣品進行分析測試,按每個樣品平行測定 6 次以上,分別計算不同樣品的平均值、標準偏差、相對標準偏差等各項參數。對各驗證實驗室的數據進行匯總統計分析,計算實驗室間相對標準偏差、重復性限 r 和再現性限 R。
3 準確度的驗證
若各驗證實驗室使用有證標準物質/標準樣品進行分析測定確定準確度,則需對 1 ~ 3
個不同含量水平的有證標準物質/標準樣品進行測定,按全程序每個有證標準物質/標準樣品平行測定 6 次以上,分別計算不同濃度或含量水平有證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平均值、標準偏差、相對誤差等各項參數。
若實驗室對實際樣品進行加標分析測定確定準確度,則需對每個樣品類型的1 ~ 3 個不同含量水平的統一樣品中分別加入一定量的有證標準物質/標準樣品進行測定,每個加標樣品平行測定 6 次以上,分別計算每個統一樣品的加標回收率。對各驗證實驗室的數據進行匯總統計分析,計算其相對誤差或加標回收率的均值及變動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