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崗定員進行試驗設備的操作和保養,嚴禁非操作人員進行儀器操作,操作人員須經培訓后方可上崗。
2)試驗人員在試驗完畢后需對所有儀器設備進行清擦,對試驗現場進行清掃,保持試驗室內的環境衛生,并對儀器設備定期保養和維修。
3)試驗人員在試驗時,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4)試驗室應保持清潔,儀器設備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定期清擦。
5)指定專人負責對養護室進行溫度、濕度控制工作,做好養護室內室溫、濕記錄。
6)對于所做試塊,成型脫模后,對模具應進行清擦并涂油養護。
7)儀器設備的零部件、配件要妥善保管,常用工具要排列整齊,說明書、操作手冊、原始記錄等專柜保管。
8)定期對試驗室進行大掃除,保持整體的環境衛生。
9)下班后與節假日必須切斷儀器、設備的電源、水源、關好門窗,以保證試驗室的安全。
10)試驗室應設置消防設施,并按規定檢查完好性,不得私自挪動位置。
11)被檢測后的樣品及破型后的試塊等,要在指定的地點堆放,定期清除。
12)外來參觀人員必須經主任批準后方可進入試驗室。
13)本室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制度規定,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者,視情節輕重進行嚴肅處理。
2、實驗室工作制度
1)貫徹國家計量法規,嚴格按試驗操作規程進行試驗工作,確保試驗數據的準確性,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交通部頒發的標準、規程、指令。
2)定期進行試驗儀器的校驗,妥善保管標志,維護好各類檢測儀器,確保其處于正常和備用狀態。
3)完成各項試驗的自檢和送檢工作,以及相關資料的整理存檔。
4)為工程建設提供良好的試驗服務工作,及時完成各項委托試驗任務,對工程的重要檢測項目進行把關。
5)對工程建設原材料進行抽檢,為工程質量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6)參與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試驗工作。
7)參與分項、分部、單位工程質量的評定和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8)配合工程技術部、資料員進行竣工資料的整理及竣工驗收工作。
9)認真、及時記錄管理試驗臺帳和各項試驗記錄,認真完成本部門文件的受控管理。
3、執行情況的檢查制度
1)試驗室每年度檢查一次,并對檢查情況向室負責人匯報。
2)每年一季度,技術負責人組織人員進行質量、安全、設備檢查,并向公司負責人寫出書面報告。
3)在檢查過程中,必須做好考核記錄,同時將檢查的情況通報全室,組織全室人員學習整改。
4)全室每半年要對《質量管理手冊》貫徹執行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總結。
5)質量負責人年終依據檢查記錄,對本室檢測人員執行貫徹《質量管理手冊》的情況作出總結并作為年終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之一。
4、原材料實驗檢測程序
1)與監理方共同到現場按規范要求進行取樣、封樣,并填寫相關簽認手續。
2)試樣一式兩份,其中一份進行登記、標識作檢測用,另一份留樣保存,確保樣品標識的唯一性與準確性。
3)檢測組在樣品及試驗儀器狀態正常的情況下,按照國家或行業的相關技術標準規范進行試驗。
4)在進行試驗的同時記錄原始數據,嚴禁對原始數據進行轉抄,原始數據填寫須規范、整潔、準確,如確須更改的必須按杠改法處理。
5)復核記錄,進行數據分析和處理,出具報告,相關檢測人員簽字,并由主任或授權簽字人審核和簽發。
6)將報告送達委托人、監理和業主,必要時數據錄入信息系統,同時將自留報告整理歸檔,并建立相關檢測臺賬。
5、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1)試驗室儀器設備、計量器具在投入使用前由國家標準計量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標)定,凡沒有檢定合格證或超過檢定有效期的儀器設備、計量器具一律不準使用。
2)屬于國家未建立檢定標準規范的檢測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按《試驗儀器校驗方法》進行定期校準。
3)試驗檢測儀器設備實行標志管理,凡按周期檢定、校驗及按有關技術標準檢查的儀器設備,根據檢定、校驗、檢查結果,分別貼上合格、準用、停用標志。
4)在檢定周期內有效的儀器設備、計量器具如在使用過程中出現失準,經修理后應重新進行檢定,對使用頻繁和經常攜帶至現場檢測及在惡劣環境下使用的儀器,應進行期間核查。
5)主要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書寫上墻,并建有“儀器設備使用及維修保養記錄表”,每次檢測前后按表中內容填寫記錄。
6)儀器使用完畢應及時擦洗打掃干凈,定期保養,保證儀器設備運轉正常。
7)建立儀器檔案,保存儀器設備使用說明書、檢定、校驗合格證書;記錄儀器檢定、校準和維修情況;價值在5000元以上的編制履歷表,并由專人管理。
8)對有輻射、毒源、專用電源等設備,應在醒目位置掛上有關警示標記。
6、技術資料管理制度
1)屬技術資料管理范圍的資料有:
國家、地區、部門、本單位有關產品質量檢測和工程試驗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規、文件和規定;產品技術標準、相關標準、參考標準、試驗規程、規范、大綱、細則、操作規程和方法及技術參考書;計量檢定規程、暫行校驗方法;儀器設備說明書、計量合格證、檔案;用戶反饋意見及處理結果,樣品入庫、發放及處理登記簿,檢測報告發放登記簿等;各類檢測原始記錄、檢驗報告、產品檢驗委托書、設計文件及其它技術資料。
2)技術資料的管理由專人負責收集、整理、保存,檢測人員借閱技術資料應辦理借閱手續,與檢測無關的人員不得查閱檢測報告和原始記錄,原始記錄和檢驗報告不允許復制。
3)標準、規范、技術圖書應登記造冊,分別編制目錄,供查找方便;及時掌握新標準、新規范變更情況,適時收集補充,不得采用作廢標準。
4)對試驗原始記錄、檢驗報告及用戶提供的檢測產品的技術文件、圖紙、試驗樣品等應保密。
5)超過保管期的技術資料應分類造冊登記,經試驗室主任批準后,統一銷毀。
7、內務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衛生值日表,保持試驗室內部及外圍綠化的整潔、衛生,并指定專職人員定期檢查。
2)試驗操作間內儀器布置合理整齊,試驗輔助用品(工具)不得隨意擺放。
3)嚴格執行請假制度,按照作息時間上、下班,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4)工作時間嚴禁聊天、玩游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試驗室人員工作時間應穿工裝,并佩戴胸卡,未著工裝、佩戴胸卡不得進入工作區域。
6)下班時檢查電源、門窗、空調等設施是否關閉,確保安全。
8、安全與環保管理制度
1)對于貴重、易燃易爆和劇毒、化學物品,應實行專室、專人保管, 采購、入庫、發放必須建立詳細臺賬,辦理領取簽認手續。
2)必須設置專用滅火器、防火砂箱,并有醒目標識,組織專人定期檢查;試驗人員要熟悉消防設施的位置、功能和使用方法,做好防火、防盜、防災工作。
3)試驗產生的廢棄化學試劑和過期化學試劑應用玻璃容器分類收集存放,并聯系環保部門專業處理;生活垃圾按照分類入箱,對于固體廢棄物應堆放在指定地點并妥善解決。
4)試驗操作間內應保持整潔,避免灰塵、雜物降低儀器設備精度,從而影響檢測結果,整個工作區域內禁止吸煙、隨意吐痰、大聲喧嘩。
5)試驗過程中需要使用電爐、烘箱等加熱設備的,應充分了解加熱對象性能,試驗人員不得擅離職守,以免發生火災。
6)電源不得私拉亂接、隨意變動,如確需變動必須由專業電工進行,主要儀器設備應做到一機一保護,用電完畢后立即切斷電源,下班前切斷總電源。
7)現場檢測人員進入現場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必要時穿警示服,進入水域工作時必須穿救生衣。
9、試劑檢測環境管理制度
1)試驗室用于檢測的環境條件必須滿足相應檢測項目和相關的試驗規程、法律法規要求,避免影響檢測結果準確率和有效性。
2)試驗室應配備必要的量測器具(如溫度計、溫度儀等)對環境條件進行監控;開展工作時,試驗人員應對環境條件進行測量并記錄,測量頻次執行相應的標準規范。
3)混凝土室溫度控制在20±5℃,需要模擬施工條件下所用混凝土時,所用原材料的溫度宜與施工現場一致。
4)標準養護室溫度控制在20±2℃,濕度≥50%;濕氣養護箱20±1℃,濕度≥90%。養護室及養護箱的溫、濕度在工作期間每天上、下午各記錄一次。
5)力學室一般控制在10~35℃之間;
6)其他對溫度沒有具體要求的檢測室,有條件時宜控制在10~35℃。
10、計量管理制度
1)計量儀器設備須有專人保管、維護保養,使用前檢查狀態,并嚴格操作過程,用畢取去工作物,解除負載,將所有開關撥歸零位,并填寫好使用記錄。
2)采購的計量設備儀器應有出廠合格證書和生產廠家獲得計量認可編號的標識,不合格者由采購部門及時退貨。
3)采購回來的計量設備儀器須由計量員注冊登記,確定專門保管人員。
4)使用新儀器設備前,須學習使用說明書,然后按操作規程操作,精密儀器對操作人員要進行培訓。
5)周期檢定應有計劃,凡到檢定周期時間而無故未送檢的計量設備儀器均應停用,并貼紅色停用標識,待檢定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未到檢定周期日期但在使用過程中對儀器設備計量數據有異議時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再次檢定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6)在檢定周期的使用過程中,使用部門和個人需定期對儀器、設備進行校核,正常校核周期為不超過三個月。經校核對儀器設備使用參數有懷疑或失真時,需請當地計量檢定機構重新檢定合格后方可繼續投入使用,檢定不合格的應立即停用。
7)凡未到檢定周期而損壞的計量儀器設備,使用部門應向計量員提出修理申請,修理完好并重新檢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價值5000元以上的儀器設備要建立一機一檔。
11、樣品流轉制度
1)樣品送達試驗室時,應根據檢測需求,認真檢查樣品及其配件、樣品的完整性和對應于檢測要求的適應性,樣品及其資料應及時傳遞到相關檢測室。
2)檢測室在接收樣品時查看樣品狀況是否與委托單相符,認真檢查樣品狀態及記錄資料;仔細核對樣品的編號、唯一性標識,并嚴格遵守有關樣品上的使用說明,避免樣品非正常損壞。若樣品意外損壞或丟失,應在原始記錄中說明,并向技術負責人匯報。
3)根據樣品所處的試驗狀態,做好標識轉移工作,保持樣品識別的唯一性,保證必要的追溯性;樣品的試驗狀態用“待檢”、“已檢”、“留置”標簽加以標識。
4)樣品室應衛生清潔、無鼠害、防火、防盜措施齊全、溫濕度應符合樣品貯存要求,對于易燃、有毒的危險樣品應隔離存放,做出明顯標記。
5)對于水泥、外加劑、外摻料,應按標準規定留取復檢樣品,作為試驗存在爭議時仲裁使用,試畢樣品留樣期不得少于報告審訴期,留樣期一般不超過40天,外加劑留置90天。
12、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在試驗檢測活動對于原材料、半成品出現不合格品的處理辦法一般可以分為返工、退貨、報廢或降級使用,對于工序、構配件、工程部位出現不合格時應采取局部整修、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有效措施。
2)對于原材料、半成品按正常批次抽檢結果不合格時,出具不合格報告,并在一個工作日內通報監理、被抽樣單位后按要求進行復檢,隨后出具復檢報告,及時做好不合格品的臺賬登記工作。
3)對于混凝土等永久性構件、工程部位,出現強度或其它項目指標不能滿足設計要求,經綜合評定仍不符合質量要求時,應做報廢處理,同時以報告形式上報各級單位及監理工程師。
4)對于不合格品應有醒目標識,及時以書面的形式提出處理意見,報項目負責人和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后遵照執行,并對處理情況進行跟蹤。
13、質量安全事故處置制度
1)事故應區分儀器設備損壞、爆炸、火災、被盜、污染、中毒、人身意外傷害等造成的質量和安全事故。
2)試驗工作中不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造成不良后果或引起重大損失者、操作前不認真檢查致使設備不符合規定或帶病工作造成試驗結果失真或導致設備損壞者、以及不負責任、不實事求是、弄虛作假者均屬于事故。
3)當試驗中發生人身、設備或重大質量事故時,除為搶救人員、防止事故蔓延采取的必要措施外,任何人不得破壞現場。
4)事故發生后應迅速進行事故現場調查工作,拍照、繪圖、記錄現場情況,供事故分析和建立各項檔案之用,并成立專門小組,分析、調查、記錄事故過程。
5)討論分析、查找原因、做出結論、制定出預防措施、采取對策、防止事故再次發生、建立事故檔案。
6)事故發生后,對事故責任者,在查清原因的基礎上,要認真、嚴肅、實事求是地追究責任并給予適當的處理,藉以教育事故責任者本人和其他人員。
14、試驗檢測事故分析制度
1)凡屬下列情況者,為試驗檢測事故:
(1)檢測前試樣搬運、保管不善而丟失、損壞和加工試樣時弄錯規格以至無法彌補或檢測時搞錯試驗樣品。
(2)試驗時未及時做原始記錄,而得不到試驗結果。
(3)不按標準方法或非標準樣品未先擬定合適的試驗方案以至結果無法使用。
(4)檢測儀器未達到要求的精度或檢測讀數錯誤,而無法復測或報告已發出。
(5)計算錯誤,而報告已發出。
(6)報告字跡書寫不清、結論錯誤、受檢單位提出意見。
2)事故發生后,發現人應立即停止試驗檢測并報告試驗主任,查明原因,備案處理。
3)事故責任者應實事求是填寫事故分析報告,說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旁證、事故的性質和原因。
4)根據事故嚴重程度,臨時組成事故分析小組,對事故進行分析,做出結論并提出處理意見。
5)事故查明原因后,要制定出確實可行的防范措施,避免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15、報告審核簽發制度
1)試驗人員應及時出具檢測報告,數據應與記錄表中對應項目一致,采用法定計量單位。
2)試驗室檢測報告均按要求出具,使用統一編號,一律用微機打印。
3)出具的檢測報告要做到內容完整、字跡清晰、數據完整,不允許劃改,結論要文字簡練、公正確切,。
4)報告應嚴格簽字手續,試驗、審核、批準人應簽字齊全,并加蓋試驗檢測專用章,嚴禁代簽。
5)除對試驗周期有特殊要求的檢測項目外,一般項目應于接受委托48小時內出具檢測報告。
6)資料員發放報告時應建立報告發放臺帳,臺賬中應注明報告名稱、發放份數、發放人、領取人、領取日期。
16、外委檢測管理制度
1)對于技術難度大、試驗檢測頻率低或試驗室不具備檢測資質的項目,應委托具有檢測資質并且業績良好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完成。同一標段的施工、監理單位不得委托至同一家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條件允許時應選擇2家以上的檢測機構交替送檢。
2)對委外試驗檢測機構的資質(發證機關、年檢情況、有效期、業務范圍)、信譽、檢測能力、營業執照、服務質量等,進行全面考察,經監理單位考查合格后將第三方檢測機構相關資料報業主單位備案。
3)委外試驗由監理人對取樣、登記、送檢進行監督,簽認送檢委托單,并跟進試驗檢測結果和報告;各項委托試驗均采用公路試驗方法和評定標準。
4)對資質不符、能力低下、弄虛作假的第三方試驗檢測機構,一經發現,必須立即停止委托試驗,并上報各級部門。
5)對于所有的外委試驗項目應留樣以備復驗,對委外試驗結果有異議時,監理機構和項目部有權提出進一步試驗要求,可以商定選定一家更高一級的權威檢測機構進行仲裁試驗,直至各方對外委試驗結果沒有爭議,方可對留樣進行處理。
17、取樣送檢管理制度
1)試驗檢測一般采用抽樣檢驗的方式,取樣應具有代表性,嚴格按試驗標準規范要求隨機抽取樣品,避免造成檢測結果與實際產品不符。
2)取樣工作必須由試驗室派人按有關標準完成,不得受任何干擾,嚴禁施工現場工作人員取樣送檢。
3)抽取樣品的數量依據現行國家標準或部頒標準有關規定一次性抽夠,抽樣的頻率嚴格按試驗規范要求進行。
4)抽樣完畢,應妥善保管,填寫抽樣單,與樣品一起分送至各相應檢測室進行檢測,需要留樣的樣品應填寫留樣臺賬。
5)對于需要委托第三方檢測單位進行檢測的,應按“外委檢測管理制度”進行。
6)監理平行試驗用樣品嚴禁本室人員或施工人員代取。
18、現場檢測管理制度
1)為規范現場檢測工作,確保現場工作人員人身和設備安全,保證現場檢測數據和結果的有效性,檢測人員必須遵循本制度。
2)檢測人員記錄檢測設備、檢測環境及檢測過程的相關數據,儀器設備管理員負責記錄儀器設備離開試驗室和返回試驗室的檢查狀況并填寫領用返還臺帳。
3)檢測項目負責人對現場工作流程組織管理,確認現場檢測設備、環境條件滿足要求并對檢測數據和結果的有效性進行監控;對于采用非標準方法的現場檢測工作必須經技術負責人批準。
4)在確認檢測條件已滿足要求后,檢測人員按照技術標準、作業指導書要求
開展檢測工作,認真記錄檢測過程及檢測數據。檢測中檢測人員應注意觀察設備
的工作情況,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檢測,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確保正常后,
方可繼續試驗。
5)檢測工作完成后,及時清理檢測場地,整理現場檢測資料、出具有效報告
19、原始記錄和數據處理制度
1)原始記錄統一采用公司表格,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填寫應清晰、字跡端正,由檢測人員在檢測時及時填寫,不得憑追憶事后填寫或抄正。
2)檢測記錄的相關信息應齊全,原始記錄中沒有內容的空白項,應用“/”標記或原始記錄的末端應標注“以下空白”。需對原始記錄更改時,應由記錄人員在記錄錯誤的文字上劃雙道橫線杠改,將正確文字寫在上面并加蓋更改人印章,對檢測結果產生影響的,應說明更改的原因。
3)檢測人員應根據檢測標準要求對原始記錄作必要的數據處理,在處理時,發現異常數據不得輕易剔除,應報告試驗室質量負責人,必要時上報試驗室主任,進行研究后決定取舍。
4)檢測完成后原始數據的填寫,由審核人員對原始記錄中的計算、數字修約和判定作復核并簽名。
5)如對原始數據有疑問,應先分析問題產生的各種原因,必要時重新取樣復測,質量負責人進行監督。
6)試驗過程中如遇停電、儀器設備發生故障,一般應重新試驗,如確實不影響檢測的,應在原始記錄中注明。
20、人員培訓制度
1)為提升試驗人員的職業技能和素質,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滿足現場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2)本部門培訓包括崗位技能培訓,新規范、新標準、新工藝的學習,上級重要文件的宣貫及新進人員的崗前培訓。
3)技術負責人負責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和流程,定期對培訓效果進行考核,培訓考核結果作為人員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4)資料員負責對培訓過程進行記錄,保存培訓資料,如電子文檔、錄音等,培訓結束后建立培訓檔案。
5)培訓時間一般安排在每月中旬,試驗人員因故無法參加培訓的,應自行學習培訓資料,并統一參加培訓考核。
20、員工行為準則
1)認真學習、理解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行業行政管理規定。
2)自覺遵守公司中心試驗室的管理體系文件及項目部各項規章制度。
3)理解、貫徹和執行公司中心試驗室的質量方針,努力實現質量目標。
4)恪守崗位職責,知我所(應)知、會我所(應)會、做我所(應)做,按時保質完成任務。
5)發揚團隊精神,搞好團結協作,刻苦鉆研技術,提高檢測水平和質量。
6)對工作認真、嚴謹、細致,對待同事謙虛、謹慎、熱情。
7)注意安全和環境保護。
8)不從事有損中心試驗室名譽和利益或公正性的活動,不受任何來自行政、經濟等有損判斷獨立性、真實性的壓力影響;不參與檢測產品有關的設計、開發、制造、銷售、監理等活動。
9)不向任何部門及相關人員提出非分要求,不吃請、不收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