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11年海水貝類生產區域劃型工作要求
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貝類產品有關衛生標準要求,結合我國海水雙殼貝類(下稱“海水貝類”)生產實際情況,并借鑒國際貝類衛生監控體系,制定2011年海水貝類生產區域劃型工作要求。
一、沿海有關省、自治區及計劃單列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下稱“省級漁業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海水貝類衛生產品監測及生產區域劃型工作,并建立貝類產品衛生質量預警預報系統,每季度至少發布1次劃型及生產區域類型變動情況公告。
二、當地縣級漁業主管部門應對本轄區內所有貝類生產者(包括養殖、采捕單位和個人)、暫養和凈化單位進行登記備案,建立數據庫,并引導和督促其建立放養、采捕、銷售記錄。貝類生產單位數據庫應及時更新。
三、省級漁業主管部門應根據貝類產品衛生監測數據,綜合考慮當地海洋環境總體狀況對本轄區的貝類主產區開展劃型工作。劃定一個生產區域的類型應該有連續三年以上或一年內連續三次以上的基礎數據。
四、貝類產品衛生監測由具備資質的質檢機構承擔。貝類產品衛生監測應在4月至11月完成,每季度至少監測1次。海域環境受到突發性污染或發生赤潮時應提高監測頻率和抽樣數量。
五、貝類產品衛生監測站位應安排在擬劃型海區內,并綜合考慮當地海洋環境總體狀況、排污口數量及位置等因素確定站位密度。各次間監測的站位應原則上保持一致。
六、每個劃型區內不得少于6個監測站位,靠近排污口、各類生產區的邊界線區域的兩個站位間距不得大于2公里。其他任意兩個監測站位之間的距離應小于10公里。
七、貝類生產區劃分為三類:
一類生產區:每100克貝肉內大腸桿菌值低于230MPN(含)。該區域生產的貝類產品可直接上市。
二類生產區:每100克貝肉內大腸桿菌值大于230MPN且低于4600MPN(含)。該區域生產的貝類產品可上市,不可生食。
三類生產區:每100克貝肉內大腸桿菌值大于4600MPN且小于 46000MPN。該區域生產的貝類產品須進行暫養或凈化,達到二類生產區域標準后方可上市;或者在加貼完整信息標簽的前提下,直接運往加工廠進行密封殺菌或熱處理。
九、已連續三年以上或一年內連續三次以上貝類產品衛生監測結果穩定、已完成劃型的區域不再列入劃型范圍。縣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對劃定的生產區域要定期進行監測,遇有貝類產品衛生指標連續或大面積異常時要及時逐級上報至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并由其作出生產區域類型是否調整的綜合評估。
十、同一生產區域內貝類產品衛生監測結果季節之間變動較大,但連續三年以上各季度內比較穩定的,該區域應根據季節變動劃分為不同的類型。
十一、用于貝類暫養、凈化的區域應用明顯標志顯示邊界;暫養區與養殖生產區之間最小間距應在300米以上。暫養區應符合一類生產區標準,暫養區內要有分隔設施,防止各批混和。貝類凈化廠的衛生條件應符合水產品加工企業衛生管理規范。
十二、個別海域環境受到突發性污染、發生赤潮,發現貝類產品毒素含量超標或多批次產品重金屬含量嚴重超標,不能滿足貝類安全消費標準時,省級漁業主管部門應發布(或授權市、縣 漁業主管部門發布)臨時公告,對該區域實行暫時性關閉并加強監管。暫時性關閉期間,該區域禁止采捕貝類。
十三、省級漁業主管部門應組織對暫時性封閉區域進行跟蹤監測,風險因素消失后貝類產品在48小時內連續兩次監測結果合格時,予以開放。
十四、長期受污染、短期內難以改善或大腸桿菌值高于46000MPN的區域,禁止從事貝類養殖和采捕活動。
十五、每季度和本年度劃型工作結束后,有關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及時完成海水貝類生產區劃型季度評估報告和年度總結報告。劃型工作年度總結報告內容應包括:
(一)本轄區貝類生產劃型區的基本情況,如生產區的名稱、面積、開始監測年份、監測點位置、品種、基本海況描述等。
(二)列出監測數據。所列監測數據應包含樣品名稱、采樣日期、采樣點坐標、大腸桿菌值、站位等內容。
(三)海水貝類生產區劃型圖。圖中應標明海水貝類生產區的地理位置、劃型時間、監測點坐標、不同類型生產區之間的邊界及坐標。
(四)對生產海區附近的排污點及位置進行描述。在貝類生產海區附近如有魚類養殖場,也必須在劃型圖上標注。
(五)評估分析監測和劃型結果。比較本年度和上年度同期的監測和劃型結果,說明劃型區域類型變動情況;分析各項指標的超標率變化情況,并查找原因。
(六)分析造成第三類區及暫時性封閉區的原因,對第三類及暫時性封閉區采取的監管措施及執行情況,研究解決方案。
附件3:
2011年海水貝類產品衛生監測項目、檢測方法和限量值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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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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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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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限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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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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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瀉性貝類毒素(D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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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T 302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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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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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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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痹性貝類毒素(P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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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T 3023-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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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μg/1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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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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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腸桿菌(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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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789.38-2008 (第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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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30 MPN/1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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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生產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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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MPN/100g<N≤4600 MPN/1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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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類生產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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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0 MPN/100g<N≤46000 MPN/1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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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類生產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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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46000 MPN/100g且長期無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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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生產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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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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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落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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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789.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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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 CF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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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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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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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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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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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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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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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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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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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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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氯聯苯
(以PCB28、PCB52、PCB101、PCB118、PCB138、PCB153和PCB180總和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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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09.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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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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