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毒性心肌炎是指毒素或毒物所致的心肌炎癥,除白喉、傷寒、菌痢等感染性疾病外毒素、內毒素對心肌損害外,某些生物毒素如蛇毒、毒蕈、河豚、烏頭等,以及某些藥物或化學物質如:依米丁、銻劑、有機磷、有機汞、砷、一氧化碳、鉛、阿酶素等,均可引起心肌損害產生中毒性心肌炎。中毒性心肌炎往往是全身中毒的一部分重要表現,病情危重或并發嚴重心功能不全和心律失常者死亡率高,及時、有效地搶救往往能夠挽救病人生命。
臨床表現
1.心功能不全的癥狀,如心悸、氣短、體和肺循環瘀血征象; 2.心律失常的表現。
診斷依據
1.毒素或毒物經皮膚粘膜、胃腸道或呼吸道等進入體內證據; 2.出現心功能不全、心律失常臨床表現,輔以實驗室檢查,即可作出診斷。
治療原則
1.立即終止毒物或毒素繼續進入體內,并促進其排泄; 2.使用解毒劑或對抗劑; 3.改善心肌代謝和營養; 4.防治心功能不全和心律失常; 5.對癥治療。
用藥原則
1.使用“A”項內藥,終止毒素或毒物繼續進入體內,促進其排泄,使用解毒劑和對抗劑。 2.用“A”項藥改善心肌代謝和營養,積極防治心功能不全、心律失常和對癥、支援治療。
輔助檢查
以基本檢查專案中心電圖為主要檢查,需反復多次復查觀察治療效果。
療效評價
1.治愈:癥狀、體征消失,X線、心電圖、超聲心動圖檢查和有關化驗檢查正常或大致正常。 2.好轉:癥狀改善,體征基本消失,X線、心電圖、超聲心動圖檢查和有關化驗檢查未完全正常。 3.無效:癥狀、體征未改善,X線、心電圖、超聲心動圖檢查和有關化驗檢查無好轉。
臨床表現
1.心功能不全的癥狀,如心悸、氣短、體和肺循環瘀血征象; 2.心律失常的表現。
診斷依據
1.毒素或毒物經皮膚粘膜、胃腸道或呼吸道等進入體內證據; 2.出現心功能不全、心律失常臨床表現,輔以實驗室檢查,即可作出診斷。
治療原則
1.立即終止毒物或毒素繼續進入體內,并促進其排泄; 2.使用解毒劑或對抗劑; 3.改善心肌代謝和營養; 4.防治心功能不全和心律失常; 5.對癥治療。
用藥原則
1.使用“A”項內藥,終止毒素或毒物繼續進入體內,促進其排泄,使用解毒劑和對抗劑。 2.用“A”項藥改善心肌代謝和營養,積極防治心功能不全、心律失常和對癥、支援治療。
輔助檢查
以基本檢查專案中心電圖為主要檢查,需反復多次復查觀察治療效果。
療效評價
1.治愈:癥狀、體征消失,X線、心電圖、超聲心動圖檢查和有關化驗檢查正常或大致正常。 2.好轉:癥狀改善,體征基本消失,X線、心電圖、超聲心動圖檢查和有關化驗檢查未完全正常。 3.無效:癥狀、體征未改善,X線、心電圖、超聲心動圖檢查和有關化驗檢查無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