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單位指對外簽訂并執行進出口貿易合同的中國境內企業或單位。
本欄目應填報經營單位名稱及經營單位編碼。經營單位編碼為十位數字,指進出口企業在所在地主管海關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時,海關給企業設置的注冊登記編碼。
特殊情況下確定經營單位原則如下:
⒈簽訂和執行合同如為兩個單位,填報執行合同的單位;
⒉援助、贈送、捐贈的貨物,填報直接接受貨物的單位;
3.進出口企業之間相互代理進出口,或沒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委托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代理進出口的,以代理方為經營單位。
經營單位指對外簽訂并執行進出口貿易合同的中國境內企業或單位。
本欄目應填報經營單位名稱及經營單位編碼。經營單位編碼為十位數字,指進出口企業在所在地主管海關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時,海關給企業設置的注冊登記編碼。
特殊情況下確定經營單位原則如下:
⒈簽訂和執行合同如為兩個單位,填報執行合同的單位;
⒉援助、贈送、捐贈的貨物,填報直接接受貨物的單位;
3.進出口企業之間相互代理進出口,或沒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委托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代理進出口的,以代理方為經營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