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綠辦(中心):
《綠色食品標志許可審查工作規范》和《綠色食品現場檢查工作規范》(以下簡稱“兩規范”)是指導綠色食品檢查員科學規范開展標志許可審查和現場檢查工作的重要依據。為適應綠色食品高質量發展要求,進一步規范各級工作機構和檢查員審查工作,中心依據《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綠色食品標準,結合綠色食品發展新形勢、新要求和審查工作實際,修訂形成“兩規范”(2022版),經研究決定,現予以印發。“兩規范”(2022版)自2022年3月1日起實施,請各級工作機構認真遵照執行。
《關于牛羊產品申報綠色食品相關要求的通知》(中綠認〔2013〕101號)、《關于印發<綠色食品標志許可審查工作規范>和<綠色食品現場檢查工作規范>的通知》(中綠認〔2014〕24號)、《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關于改進綠色食品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中綠認〔2015〕99號)、《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關于改進綠色食品申報有關事項補充說明的通知》(中綠認〔2016〕135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綠色食品申請人條件審查的通知》(中綠審〔2018〕66號)等文件因相關內容已納入“兩規范”(2022版),上述5項文件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