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農區農業農村委,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發試驗單位、進口企業、加工企業,有關單位: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2020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及全國農業農村廳局長會議精神,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生物安全法》等法規規章和農業農村部的具體工作要求,毫不放松地抓好新冠疫情防控,認真落實“六保”“六穩”,建立健全市區聯合機制,加大對區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的支持、指導和檢查。推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事業發展的相關支出列入政府預算,提升基層快速檢測能力。嚴厲打擊農業轉基因生物非法試驗、制種、經營、種植、加工、進口和標識等行為。依法開展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審批,指導從業主體辦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許可證。對我市范圍內農業轉基因各環節實行全程監管,做到農業轉基因研究實驗和農業轉基因加工企業現場檢查覆蓋率100%,涉農科研育種單位試驗基地和南繁育種基地抽樣檢測覆蓋率100%,確保我市農業轉基因生物技術研究與應用健康發展。加強培訓提高執法監管的能力水平。推動省際協同監管。
二、工作重點
(一)壓實主體責任。進一步壓實研發單位和種子生產經營單位等行業從業者主體責任,重點檢查管理制度、管控措施、設施條件的建立與落實情況。研發單位要成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小組,健全從實驗室到田間的各項管理制度,落實相應的控制措施,切實做好本單位研發活動的管理工作。種子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強對制種親本和種子來源的管理,建立健全檔案,確保源頭和流向可追溯,嚴防非法生產經營轉基因種子。
(二)研究試驗環節監管。一是嚴格落實研發者第一責任人制度,健全管理制度,落實控制措施,確保農業轉基因生物實驗室研發、中間試驗和環境釋放等各階段的安全。重點檢查實驗室規章制度建立情況和執行情況、安全控制設施設備情況、需要報批的相關研究活動情況、檔案記錄情況。強化中間試驗環節檢查。查證中間試驗是否依法報告、環境釋放和生產性試驗是否依法報批,基因編輯等新育種技術研究、中外合作研究試驗是否依法開展,安全控制措施是否有效,試驗種子安全控制與流轉監管措施是否有效,殘余物處理是否合規,監控檔案記錄是否完整。加強我市試驗單位、重點區域種植的玉米、水稻抽樣檢測力度,排查非法試驗行為。
(三)品種審定(登記)環節監管。優化完善品種審定制度,為有序推進生物育種產業化應用提供政策保障。申請單位應確保品種不含未經批準的轉基因成分,嚴格落實未獲得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的品種一律不得進行區域試驗和品種審定(登記)的要求,對參加區域試驗的玉米、水稻、大豆、小麥等品種,申請單位要進行轉基因成分檢測,試驗或登記組織單位要進行復檢。加強對轉基因品種試驗種植的監管,依法嚴格落實相應控制措施。
(四)種子生產經營環節監管。加強制種環節監管,對種子企業和制種基地、非法種子田塊等開展排查,查早查小,加大對種子下地前抽檢力度和苗期檢測力度,春耕備耕前和種子收獲季開展專項檢查活動,防止非法轉基因種子下地,嚴防非法轉基因種子流入市場。對種子市場、經營門店開展轉基因成分抽檢,加大抽檢力度,嚴查轉基因種子非法銷售。
(五)進口加工環節監管。強化境外貿易商、境內貿易商和加工企業“三位一體”審查,加強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流向監管,嚴格執行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和加工許可制度,重點檢查天津港保稅區、開發區、工業區大豆加工企業,檢查其在裝卸、儲藏、運輸、加工過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實情況,全面核查產品采購、加工、銷售等過程的檔案記錄,確保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嚴禁改變用途。
(六)南繁試驗環節監管。加大南繁基地抽檢頻次和力度,開展全覆蓋檢測,嚴查私自開展農業轉基因生物試驗和育繁種行為,堅決鏟除違規試驗和育繁種材料。
(七)加強病蟲害發生動態監測。安排專業人員跟蹤監測轉基因作物種植區域的病蟲害消長、種群結構及其生物多樣性變化,及時掌握有害生物抗性動態,研究提出應對措施,嚴防目標害蟲轉移對其他作物造成危害,防范次要害蟲上升危害。
三、市級監管實施主體及任務分工
市農業農村委科技教育處(天津市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牽頭全市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政務服務處、種業管理處、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總隊等有關處室、單位依據分工做好相關監管工作。我市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嚴格落實研發者“第一責任人”制度和屬地管理制度。
(一)研究試驗環節、進口加工環節監管。由市農業農村委科技教育處(天津市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辦公室)牽頭,政務服務處負責全市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許可審批、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總隊根據行政檢查對象,制定年度執法工作計劃并具體組織實施。
(二)南繁試驗環節監管。由市農業農村委種業管理處、科技教育處牽頭,市農科院生物技術研究所提供檢測技術支持,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總隊制定年度執法工作計劃并具體組織實施,對基地轉基因育繁種、研發工作進行檢查。
(三)品種審定(登記)環節、種子生產經營環節監管。由市農業農村委種業管理處牽頭,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總隊、各涉農區農業農村委和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等部門制定年度執法工作計劃并具體組織實施。
(四)植物轉基因成分監測。委托市農科院生物技術研究所負責主要作物轉基因成分檢測工作,重點對玉米、水稻等進行田間取樣抽檢,并出具違規作物檢測成分報告,作為處罰決定的依據,嚴防外地非法種源流入和非法種植。
(五)科普宣傳。由市農業農村委科技教育處牽頭,有關處室和單位配合,做好農業轉基因科普宣傳工作。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總隊負責市、區農業轉基因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落實主體責任。各涉農區農業農村委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生物安全法》等有關法規要求,做好相應的監管任務。各研發、加工生產單位要落實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健全管理制度,落實好安全控制措施。
(二)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對重大案件追根溯源、查清主體、查明責任,依法嚴肅處理。鼓勵社會各界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舉報,市和涉農區對于舉報的線索,要一查到底,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強化與海關、公安、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形成齊抓共管的格局,威懾違法行為。
(三)加強科普宣傳。落實農業農村部的部署,開展農業轉基因生物知識進大學、進黨校、進社區活動,組織農業轉基因生物科普宣傳和執法培訓活動。
(四)強化工作保障。各有關單位、各區農業農村委要強化對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過程中的車輛、經費等保障,促進工作順利開展。
天津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