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雙十一”等網絡集中促銷活動誠信經營告知書
隨著2021年“雙十一”的日益臨近,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南寧市網絡交易經營者發布網絡集中促銷活動誠信經營告知書。告知書內容如下:
1. 網絡交易經營者不得銷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和服務;
2. 網絡交易經營者不得因促銷降低商品質量,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3.網絡交易經營者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4.網絡交易經營者要嚴守價格誠信,不得虛構原價、先漲后降虛假折扣;
5.網絡交易經營者在集中促銷期間開展有獎銷售的,應當明確公示參與條件、方式等獎項信息,不得擅自變更、附加不利于消費者的條件;
6. 網絡銷售食品(含保健食品)不得夸大宣傳保健功能或宣稱有治療功效;
7.網絡銷售化妝品必須提示“化妝品不能代替藥品,不能治療皮膚病等疾病”,不得明示或暗示化妝品有醫療功效;
8.網絡交易經營者不得拒絕向消費者提供紙質發票或電子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
9.網絡交易經營者預售商品,不得以缺貨等原因為由,單方面取消交易。
10.網絡交易經營者要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于“七日無理由退貨”的規定,履行法定責任;
11. 網絡交易經營者要信守承諾,“24小時內發貨”“30天保價”“延長三包期限”“無理由退換貨”等承諾,一定要做到有諾必踐。
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