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對金屬探測儀靈敏度進行定期校準,并對使用過程進行規范,確保能夠檢測出混入產品中的金屬雜質。
2.范圍:
適用于車間所有金屬探測儀
3.試塊:
標準:不銹鋼(φ2.5mm)試塊、鐵(φ1.5mm)試塊、非鐵(φ2.0mm)試塊。
4.操作規程:
4.1開機準備:
開機前檢查傳送帶內是否有障礙物,打開電源預熱30分鐘。
4.2靈敏度設定
使用前設定金屬探測儀的靈敏度,并使用標準試塊(不銹鋼φ2.5mm、鐵φ1.5mm、非鐵φ2.0mm)進行檢測,不通過為正常。
4.3金屬探測儀靈敏度的校準:
4.3.1校準人:車間經過培訓的操作人員
4.3.2校準方法:9點法
4.3.2.1標準試塊檢測:依次將三個試塊放在傳送帶左、中、右三處,探測儀應都能報警并停止運行(每種試塊3次);
4.3.2.2模擬金屬檢測:分別將三個試塊放產品的上部、下部分別通過探測儀傳送帶的左、中、右三個位置,探測儀應能報警并停止運行(每種試塊6次) 。
4.3.2.3校準時間與頻率:
①每天生產使用前校準;
②使用期間每2小時校準一次;
③使用結束后校準。
4.3.2.4合格標準:
每次測試金屬探測儀均可報警并停止運行,則說明金屬探測儀靈敏度合格;
任何一次檢測不報警則說明金屬探測儀靈敏度不穩定,應在同一位置連續檢測3次,如3次都能檢出方可證明靈敏度合格,如仍有不能檢出則立即停止操作,班長應立即報告維修人員進行調整,調整后應重新進行一次上述檢測,合格后方可繼續檢測產品。
如在產品檢測中發生故障,此前2小時的產品應在金屬探測儀修復后重新進行金屬檢測,以上檢校活動均如實記錄在《金屬探測儀記錄》中。
4.4產品檢測:
4.4.1車間生產的所有產品均要通過金屬探測儀;
4.4.2將產品逐個通過調整好的金屬探測儀,如能順利通過無報警,則產品為合格品;如金屬探測儀發出警報聲并停止運轉,則懷疑該產品中混有金屬異物,將該產品隔離存放(放白色周轉箱);
4.4.3對不合格產品,重復檢測3次,如3次都不報警則可以通過,有任意1次報警則懷疑該件產品中混有金屬異物,按照以下(4.5處理程序)進行處理。
4.5處理程序
4.5.1該件產品放入不合格品區
4.5.2對該不合格品,查找金屬異物,如果檢出金屬異物,應將產品名稱、金屬種類、數量記入《金屬探測儀記錄表》中,并仔細保存該異物,報告品控員開展糾偏行動,并填寫《CCP糾偏記錄表》。
4.5.3如果金屬探測儀頻繁報警,操作工要上報生產部門負責人并暫停生產,查找原因,如設備正常則懷疑該批產品受到污染,從第一次報警開始至正常后的所有產品全部降級處理,報告品控部開展CCP糾偏行動,并填寫《CCP糾偏記錄表》。
4.6停機清理:
每天生產結束后對金屬探測儀進行清理消毒。
4.7注意事項:
4.7.1金屬探測器開始檢測前必須提前30分鐘預熱;
4.7.2必須在開始生產之前,生產過程中及結束時對金屬探測器進行檢查,以確定其操作的各個方面的敏感度;
4.7.3金屬探測儀的校準應由經培訓合格的人員每2小時均進行檢測。
4.7.4在金屬探測儀檢測成功后要確保所有的測試片都從完成檢測的產品中拿走,防止遺失在產品中;
4.7.5如果金屬污染物無法發現,產品必須進行銷毀;
4.7.6在執行糾偏行動時,應逐級向上工序排查異物產生的來源并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
5.相關記錄
《金屬探測儀記錄》
《CCP糾偏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