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體系運行涵蓋多個方面,在實際運行過程中常常會出現以下一些常見問題:
一、職責不清
在企業中,部門職責、崗位職責以及人員職責劃分不明確是一個較為普遍的問題。
當遇到事情時,各部門或人員之間互相推諉,就像車輪大戰一樣,導致工作效率低下,問題得不到及時解決。
例如,在一個項目推進過程中,如果對于項目各個環節由哪些部門負責沒有清晰界定,就可能出現多個部門都認為某一任務不屬于自己的職責范圍,或者在出現問題時相互指責的情況。
二、文件失控
文件缺失
有些場合需要文件進行指導工作,但企業卻沒有建立相應的文件。這使得員工在執行任務時缺乏依據,只能憑借經驗或者口頭傳達,容易造成工作的不規范和不一致性。
要求不明確與缺乏操作性
已有的文件要求不明確,缺乏可操作性也是一個突出問題。文件內容可能過于籠統或者抽象,員工難以理解具體的工作要求和標準。
比如,一份質量控制文件只提到要保證產品質量,但對于如何保證、質量的具體指標和檢驗方法等都沒有明確規定,這樣的文件就如同擺設,無法對工作起到有效的指導作用。
三、目標制定不合理
對目標必要性認識不足
部分企業未充分認識到制定目標的重要性,目標制定缺乏系統性和規劃性。
不是根據企業的戰略規劃和實際需求來制定目標,而是隨意根據各類不同的需要定制或者更改目標,使得目標缺乏穩定性和連貫性。
目標缺乏管理與考核
制定的目標缺乏有效的管理和考核機制。目標可能僅僅是一個數字或者口號,沒有具體的分解到各個部門和崗位,也沒有相應的考核措施來確保目標的達成。
例如,企業設定了提高銷售額的目標,但沒有明確每個銷售團隊或者銷售人員的具體銷售任務,也沒有建立針對銷售業績的考核體系,這樣的目標很難真正實現。
四、缺乏記錄或記錄造假
記錄要求缺失
企業對各類記錄未作出明確要求,導致記錄工作混亂或者不被重視。沒有規定哪些工作環節需要記錄、記錄的內容和格式等,使得員工不知道如何進行記錄工作。
記錄不完整與不規范
即使有記錄要求,記錄也往往不完整或者不規范。例如,在生產過程中,對于原材料的使用記錄可能只記錄了使用量,而沒有記錄原材料的批次、供應商等重要信息,這樣在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時,很難通過記錄追溯原因。
記錄造假
更嚴重的是,為了應付檢查或者達到某些表面的指標,存在記錄造假的現象。這不僅破壞了企業體系運行的真實性,也掩蓋了企業實際存在的問題,阻礙了企業的持續改進。
五、人員資格管理缺失
企業沒有對各崗位上崗人員的資格進行有效的管理。
一方面,缺少對上崗人員的資格考核和認定,無法確定員工是否具備勝任崗位工作的能力;
另一方面,缺乏崗前培訓或者培訓不到位,員工可能不了解崗位的工作要求、流程和相關標準等。
例如,在一些技術崗位,如果員工沒有經過相關的技能培訓和資格認證就上崗操作,很可能會影響產品質量或者生產安全。
六、培訓問題
培訓不足
企業缺少應有的培訓,員工得不到必要的知識和技能提升機會。尤其是在企業面臨新的業務需求、新技術或者新管理理念時,如果沒有及時的培訓,員工將難以適應工作的變化。
培訓缺乏針對性
即使有培訓,也往往缺乏針對性,只是為了應付外審而做樣子,沒有根據員工的崗位需求和實際能力水平制定培訓計劃。
例如,對全體員工進行統一的質量管理培訓,而沒有考慮到不同崗位員工在質量管理中的不同角色和需求,導致培訓效果不佳。
七、研發變更隨意
在研發項目方面,存在很多不規范的情況。
首先,研發項目沒有或僅有大概的計劃,缺乏系統性和科學性的規劃。
其次,對研發的產品要達到的指標沒有明確的界定,這使得研發過程缺乏明確的方向和目標。
再者,對研發產品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缺乏關注,研發人員可能只關注產品的功能和性能,而忽視了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最后,研發過程中隨時根據現實情況改變研發路線和計劃,這種隨意性可能導致研發資源的浪費、研發周期的延長以及研發成果的不確定性。
八、供方管理不善
不按規定采購
企業不按照合格供方名錄采購產品,而是經常以價格便宜作為采購的依據,忽略了供方的產品質量、信譽等重要因素。這可能會導致采購的產品質量不穩定,進而影響企業自身產品的質量。
質量監管不力
對采購產品的質量監管不力,沒有建立完善的采購產品驗證和控制機制。例如,沒有對采購的原材料進行嚴格的檢驗,或者在發現質量問題時沒有及時與供方溝通解決,使得不合格產品流入生產線。
九、過程控制薄弱
控制措施不完善
企業缺乏對過程應有的控制,沒有針對各類需要控制的過程制定完善的控制措施。例如,在生產過程中,沒有對生產設備的參數、生產環境的溫濕度等關鍵因素進行有效的監控和控制,基本靠操作人員的經驗自我控制過程,這樣很難保證產品質量的穩定性。
過程記錄缺乏
缺少過程記錄,一旦出現問題時無法追溯原因。例如,在產品組裝過程中,如果沒有記錄每個部件的安裝時間、安裝人員等信息,當產品出現組裝錯誤或者質量問題時,很難確定是哪個環節出現了問題。
十、設備管理不到位
管理制度缺失
企業未建立全面的設備管理制度,設備管理工作缺乏系統性和規范性。例如,沒有明確設備的維護保養周期、責任人等。
資源不足與使用不當
存在不設或少設設備管理、維修人員,設備資源不充分,不能滿足生產需要的情況。同時,員工不按要求正確使用設備,有時因設備問題影響產品質量。例如,員工為了追求產量,可能會超負荷使用設備,縮短設備的使用壽命,增加設備故障的風險。
十一、測量設備管理混亂
企業對儀器儀表等測量設備管理混亂,主要體現在無臺賬、無年度校驗計劃等方面。
未經檢定或漏檢的儀器儀表在使用甚至在檢驗崗位上使用,這會導致測量數據的不準確,進而影響產品質量的判斷和控制。
十二、產品檢驗不規范
檢驗過程缺失
許多應有的檢驗過程沒有建立,企業沒有構建完整的產品檢驗體系。例如,對于新產品的某些特殊性能沒有進行檢驗,導致產品存在潛在的質量風險。
檢驗規范不合理
檢驗規范沒有完全依據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規范制定,可能存在檢驗標準過低或者過高的情況。同時,執行產品檢驗制度不嚴格,隨意產品放行,沒有明確的產品放行職責,也缺乏對產品質量情況的匯總分析,無法及時發現產品質量的趨勢和問題。
十三、顧客滿意流于形式
忽視顧客需求
企業雖然口頭上強調以顧客為關注焦點、顧客滿意,但實際上并不認真了解顧客的需求和愿望。例如,企業沒有建立有效的顧客需求調查機制,只是憑借自己的主觀判斷來提供產品和服務。
投訴處理走過場
在處理顧客投訴時走過場,沒有真正重視顧客的投訴意見,不能及時、有效地解決顧客的問題。同時,進行顧客滿意度測評只是為應付外審做的樣子,沒有將測評結果用于改進企業的產品和服務。
十四、原因分析表面化
企業對于所遇到問題的原因分析僅限于表面,不愿意深入挖掘更多和更深層次的原因。往往只是舉幾個簡單事例作為應付,而不是深入分析問題背后的系統性原因,例如管理體系的漏洞、流程的不合理性等。這使得企業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問題可能會反復出現。
十五、持續改進缺乏實質行動
企業雖然倡導持續改進,但在實際運行中只是空談,沒有制定具體的改進要求和實施措施。也沒有建立考核、激勵機制來推動持續改進工作,對于已經做出的有效改進也沒有進行固化,導致企業難以在體系運行過程中不斷優化和提升。
十六、質量管理體系的目的扭曲
部分企業將獲取質量管理體系證書作為質量管理體系的全部任務,而忽視了如何保持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企業領導沒有將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納入工作計劃和工作日程之內,一旦獲得證書后就不再關注體系的持續改進和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