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材料名稱 |
數量 |
形式 |
要求 |
1 |
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 |
2份 |
原件 |
(1)申請書應從網上填報并打印,加蓋單位公章; (2)申請書單位名稱應與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或營業執照的名稱完全一致。 (3)申請書上的產品明細按照表 (4)申請的產品符合表 (5)“企業陳述”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單位蓋章; (6)申請書的填寫符合填寫要求和示范文本要求,內容填寫完整,不涉及的項目填寫“無”。 |
2 |
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或者工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副本 |
2份 |
復印件 (同時交驗原件) |
(1)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或工商營業執照應在有效期內; (2)如果提供的是負責人營業執照,還需提供其上級法人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及授權委托文件。 |
3 |
生產場所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同意在該場所設立食品生產企業的意見 |
2份 |
復印件 (同時交驗原件) |
(1)要求意見明確。 (2)意見應是現行有效的。 |
4 |
區縣級以上環保部門出具的環保文件 |
2份 |
復印件 (同時交驗原件) |
(1)環保文件是指當地區縣以上環保部門出具的環評驗收批復和年度環保達標證明(新設立的企業申請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僅需提供當地區縣以上環保部門出具的環評立項批復)。 (2)證明性文件應在有效期內。 |
5* |
產品執行的企業標準文本 |
2份 |
復印件 (同時交驗原件) |
(1)經主管部門備案有效的企業標準; (2)備案應在有效期內。 |
6* |
北京市市級產業政策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核準文書或符合產業政策證明文件 |
2份 |
復印件 (同時交驗原件) |
(1)證明性文件應在有效期內; (2)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或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出具的文件; (3)內容明確,有“該產品或企業或建設時點符合產業政策要求”的內容。 |
備注 |
1、所有申報材料應使用A4復印紙,復印件應加蓋單位公章或負責人簽字; 2、序號上帶有*的,申請人涉及到的須提供。 3、當企業同時申請多個申證單元時,提交上述材料份數為2×申證單元數。 |